帐号: 信箱: 密码:  

 

当前位置>>>规章制度

咸阳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无证上岗 
二、不准使用不文明用语
三、不准拖延办理时间 
四、不准在岗位上办私事 
五、不准乱收费 
六、不准衣貌不整 
七、不准无故离岗 
八、不准冷硬推拖 
九、不准接受礼品
十、不准接受宴请

相关链接:
    1、咸阳市政务大厅各类事项审批暂行办法
    2、咸阳市政务大厅收、退件管理暂行办法
    3、咸阳市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考核办法
    4、咸阳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守则
    5、咸阳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形象要求与道德规范
    6、咸阳市政务大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陕西咸阳市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0910)3276429 3276430 传真:(0910)3276429  邮编:712000
陕西省咸阳市政务大厅管委办管理  咸阳市政务大厅网络信息中心运行和维护
建议使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