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信箱:
请选择信箱
@21cn.com
@163.net
@tom.com
@163.com
@vip.163.com
@sohu.com搜狐邮箱
@263.net
@sina.com新浪
@vip.sina.com新浪VIP
@mail.china.com
@china.com
@netease.com
@yeah.net
@etang.com亿唐
@bliao.net
@yahoo.com.cn
@xinhuanet.com新华网
@126.com网易
@eyou.com亿邮
@email.com.cn
@ynmail.com云南
@citiz.net上海热线
@elong.com e龙
@xbdns.com
密码:
当前位置>>>
规章制度
咸阳市政务大厅各类服务事项审批暂行办法
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咸阳市政务大厅各类事项审批暂行办法。
一、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
1、一般事项的范围
一般事项指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主要包括下列申请事项:
(1)公安局受理的《迁入市区人员落户通知书》、《准迁证》、《边境证》的办理;
(2)发展计划委员会受理的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3)外经贸局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核发;
(4)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
(5)环保局受理的核发《排污许可证》;
(6)国税局受理的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
(7)地税局受理的税务登记;
(8)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受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一般事项的办理
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告知补办材料,在服务对象 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3)需在当天办结的,窗口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出具即办件收件凭单,以便服务对象按约定时间凭单取件。
二、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
1、特殊事项的范围
特殊事项指涉及1-2个主管部门或需经审核和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主要包括下列申请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装饰、装修项目建筑设计防火审批手续和办理服务 场所安全许可证办理;
(2)发展计划委员会受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批;生产经营性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3)国土资源局受理的征用集体土地和乡镇企业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批准、国有存量土地转让审批,初始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4)城乡建设规划局受理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户外装饰工程审批;
(5)工商局受理的、企业法人及非法人单位登记注册,公司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企业变更登记;企业注销登记,市场经营资格核准登记,各类合同的审核鉴证等。
(6)环保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7)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办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代码证书;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理;
—下页—
相关链接:
1、
咸阳市政务大厅收、退件管理暂行办法
2、
咸阳市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考核办法
3、
咸阳市政务大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管理办法
4、
咸阳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守则
5、
咸阳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形象要求与道德规范
6、
咸阳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十不准
©中国·陕西咸阳市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0910)3276429 3276430 传真:(0910)3276429 邮编:712000
陕西省咸阳市政务大厅管委办管理 咸阳市政务大厅网络信息中心运行和维护
建议使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