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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政务大厅各类服务事项审批暂行办法


    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咸阳市政务大厅各类事项审批暂行办法。
    一、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
    1、一般事项的范围
    一般事项指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主要包括下列申请事项:
   (1)公安局受理的《迁入市区人员落户通知书》、《准迁证》、《边境证》的办理;
   (2)发展计划委员会受理的非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3)外经贸局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核发;
   (4)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
   (5)环保局受理的核发《排污许可证》;
   (6)国税局受理的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
   (7)地税局受理的税务登记;
   (8)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受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一般事项的办理
    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告知补办材料,在服务对象 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3)需在当天办结的,窗口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出具即办件收件凭单,以便服务对象按约定时间凭单取件。
    二、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
    1、特殊事项的范围
    特殊事项指涉及1-2个主管部门或需经审核和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主要包括下列申请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装饰、装修项目建筑设计防火审批手续和办理服务 场所安全许可证办理;
   (2)发展计划委员会受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批;生产经营性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3)国土资源局受理的征用集体土地和乡镇企业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批准、国有存量土地转让审批,初始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4)城乡建设规划局受理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户外装饰工程审批;
   (5)工商局受理的、企业法人及非法人单位登记注册,公司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企业变更登记;企业注销登记,市场经营资格核准登记,各类合同的审核鉴证等。
   (6)环保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7)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办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代码证书;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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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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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咸阳市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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