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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行政监管,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苏州市依托较为完善的电子政务平台,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建立了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系统于2005年6月20日通过专家组鉴定并投入运行以来,有效规范了全市行政审批行为,提高了行政效能,推动了行政监察工作的创新。
一、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的研发背景
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是“中国廉政建设”项目研究的直接成果,不断深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日益完善的电子政务平台为系统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为系统的建立创造了前提条件。经过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1642项减少到54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6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77项)。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能进则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既受又理”的原则,苏州市于2002年8月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对审批项目实行集中办理,目前已有53个政府部门和单位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516个与广大市民和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与服务项目实现“一站式”服务,平均每天办理各类事项达1400余件。
(二)电子政务平台的日益完善为系统的建立奠定了技术基础。苏州市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建成电子政务基础网络平台、电子公文流转系统、网上审批系统、公务邮件系统和部门办公自动化等项目。建立了连接各级机关部门的宽带政务网络系统,不仅可提供数据、语音、视频传输的统一网络平台,而且实现了各级机关部门内部的信息交互,实现了市、县、区各党政机关间公文信息传递、交换、处理的网上互动。建立了覆盖市县的公共信息平台,在网上可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形成了一个网络畅通、应用便捷、内容丰富的信息化环境。
(三)“中国廉政建设”项目研究成果转化的试点工作直接促成了系统的建立。在监察部和江苏省监察厅的关心支持下,苏州市承担了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国廉政建设”的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的试点工作。省监察厅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的设想。苏州市成立了由监察局、信息办、行政服务中心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由监察局牵头落实,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的技术支持下,用5个多月时间建成了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系统把行政审批的信息采集、监管、分析、处理、评估有机结合,对全市53个政府部门和单位256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独立的全过程监察。
二、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的主要特点
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主要由数据采集、行政许可监察、统计分析与评估、绩效考核、数据传输、系统管理等子系统组成,具有“独立运行、全程监控、简便适用、上下延伸、成本低廉”的特点。
(一)独立运行。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与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完全分离,中间通过标准接口进行安全的数据交换,是一套独立的监察系统。系统充分体现了“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思想,其运行不依赖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不因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变化而受影响,保证了行政监察工作的公正性。系统既可以直接监督行政许可情况,又可以对各业务系统内部监督实行再监督,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效果。
(二)全程监控。系统通过与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之间的实时数据采集接口,对审批过程实行全程监控,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各种违规及异常状况,并发出警示,具有很强的及时纠偏功能。如监察人员在实时监察中发现办结超时等许可违规行为,可将处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该单位,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简便适用。系统将行政监察的要求细化到行政许可的各个环节中,使行政监察过程变得具体、量化。系统软件设计体现灵活、直观的特点,安装快速,易于操作,经培训工作人员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熟练使用各项业务功能。整个系统界面清晰,自动化程度高,所有重要内容和导航选项位于页面顶端,用户等候时间控制在2秒内。系统提供参数管理功能对行政单位、许可事项、收费标准等基本数据进行维护,同时也可对监察参数、警告参数进行设置。一旦许可主体、许可事项、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出现变动,系统可方便地作相应调整。
(四)上下延伸。系统包括市级系统和县级市系统两级。各系统可对本地区的行政许可进行监察,上一级可对下一级的行政许可进行监察。如县级市系统可将行政许可监察情况汇总,上传到市系统,使市系统可对辖区内所有县级市的行政许可状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目前苏州市下辖的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五个县级市都建立了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并与苏州市网成功对接。多级的系统架构保证了系统的互联互动,不仅适用于市、县两级监察机关,也可以继续向上向下延伸,扩展到省、部级监察机关,组建全国性的电子监察网络系统。
(五)成本低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左宁为主任的专家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系统成本低廉、科技含量高,极具经济性。系统包括苏州市及下辖五个县级市,总投入300余万元(含软件研发和硬件投入)。其他兄弟省市运用该系统,还可节省先期投入的研发费用,大大降低运用成本。
三、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应用的初步成效
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力求使监督更加独立、公正、科学,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规范,使服务对象真正享受到快捷周到的服务。从运行情况看,系统较好地发挥了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有效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了依法行政。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纪检监察报对该系统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实行过程控制,强化了监察职能。系统运用网络技术,使行政监察方式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统一,起到了超前防范、动态监管和硬性约束的作用。事前监察将行政许可单位的权力和义务展现在“阳光下”,保证了行政许可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事中监察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必要的提醒和警告;事后监察是对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察,对存在问题的许可行为督促相应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系统的运用将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融为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监察效能,强化了监察职能。
(二)规范审批行为,促进了依法行政。系统将许可事项、许可主体、许可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可对行政许可网站和办理大厅公示情况实行重点监察。同时,系统依据《行政许可法》,对每项审批流程进行了严格规定,保证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法定程序办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法定程序、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使整个审批过程“看得见、管得住”,促进了各部门依法行政。
(三)加强绩效考核,提高了行政效能。系统设置了统计分析系统和绩效考核系统。统计分析是在事前、事中、事后监察中采集的行政许可办理数据及发现的违规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统计和分析。绩效考核系统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将行政许可单位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对各个行政许可单位的行政绩效进行评分。绩效考核较差的单位,系统能发出警示并通知责任单位、监察人员和相关领导。系统还可通过不同单位之间的对比分析、同一单位的得分变化分析,及时发现行政审批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系统运行以来,行政审批与服务项目承诺期内提前办结率已提高到97%。
(四)发挥治本功能,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系统在应用中发挥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在先的功能,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人员通过系统发现违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通过监控行政许可各个环节的实施过程,发挥网络技术的监督优势,防止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系统的应用使各部门单位能够及时发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符合本部门特点的工作规程。如市国土局制定了存量土地管理工作规程,市民政局制定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程,市地税局制定了税收执法及行政管理工作规程,市环保局制定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程序,等等。年内将有77个部门建立93项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消息来源:代理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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