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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1日将推新规定 重大行政审批应举行听证
中新网5月10日电 从7月1日起,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都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起向市民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作出了这一规定。
消息来源:《中新网》 发布日期:2004.06.16